时隔一年回复,也是如此官方,投诉之前就打过万达的电话并没有用,现在的回复也不能提出实质性的解决方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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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万达电影生活
本人于2019年4月23日,通过万达电影app购买了两张4月25日的电影票,并且使用了博影电影兑换的电子影票抵扣了一部分票价,但因为朋友突然有事,立即在4月23日购票后选择了退票,但退票以后,我使用的电子影票并没有退还给我。在退票过程中无任何提示电子券不返还的提示,仅有原路返回,本人觉得这个做法太不合理,单子票是本人使用博影电影购买的,也是花费了金钱,并且本人也还未观看电影,也不是过了观看时间,为什么要把我的电子票作废?希望万达电影能够退还我的电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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