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首页>详情

浦发万用金消费凭证一直不予通过,无标准无流程,恶意套取客户高额利息

发布于 2019年11月18日 21:51
  • 17348105956
  •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 万用金消费凭证不通过,恶意套取高额分期利息
  • 维持原有分期业务 ,改善其服务流程质量
  • 180000元
  • 投诉已完成
评价 11-19 16:35:00

暂时性的解决,不知道后续还会不会再次提供,但客服反馈的很及时


确认完成 11-19 16:35:00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回复 11-19 14:41:14

收到贵平台的反映后,我行信用卡中心已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并就该事件与投诉人已达成一致。感谢贵平台对我行的关注与支持。谢谢!


补充投诉 11-19 09:21:04

我今天算了一下,一笔130***,十一期我已还款54000余元,但利息高达22000余元。11个月本金才还了31000左右,利息22000,然后立马要求客户全额还款,这天价利息堪比高利贷。每次提交凭证要两天,审核要两三天,这么来回磨客户。最终到了提供凭证的还款日期直接粗暴要求全额还款。申请浦发业务需谨慎,行业内收取贷款利息最高,消费凭证要求最离奇,合同,盖章的收据都不能作为凭证,总之结果就是要客户审核不通过,前面一年利息收完了直接要全额还款。


补充投诉 11-18 23:58:41

另浦发的app上对于应还多少利息并没有一个总的计数,如果已还部分所有利息加起来除以本金,我算了其中一笔,利率远超24%。没人知道他们的消费凭证可以通过如何定义,他们说怎样就是怎样。这种不大气处处透着坑人钱的小家子气,越想越生气,请立即处理,不排除投诉升级


补充投诉 11-18 23:00:20

刚看了其他人的投诉,不止一笔类似的投诉。发送钓鱼短信让客户提供凭证,结果不管怎么传送凭证来回折腾人就是不让通过,前面一年收取了高额利息,然后让客户一次性全额还款,高于商业银行信贷利率,哇,真是有教育到我,一个如此大型的商业银行如此算计信赖你们的客服。


补充投诉 11-18 22:37:28

另外,我之前是个小白并不了解什么银行消费信贷类的产品,今年跟一个在银行工作的同学交流,才发现万用金的利息比同类他行产品利息高了很多,我将继续咨询专业人士,并持续向其他平台进行投诉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11-18 22:20:48

已分配商家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11-18 22:20:47


发起投诉 11-18 21:51:24

本人于2018年底及2019年初申请两笔浦发万用金,共计金额180***元。 至今为止,一笔已还款11期,一笔还款9期,正常还款,征信记录良好。 1、事情起因:今年10月,浦发银行发送短信给我,通知提供50000元款项的消费凭证,否则一次性计入下期待还款金额。发送短信之时候,我已还款9期且还款记录良好,且个人名下无任何股票保险理财基金等投资产品。 2、经过:我找了很久找到原商家协商提供发票,通过喜大普奔APP提交以后,过了一礼拜,客服打电话给我称没有收到我的凭证,且我还有一笔130***的款项也需要提供消费凭证。 后来我通过邮箱二次提供后,短信反馈审核未通过,我致电客服,客服称不清楚原因要专人回复,专人的回复是:发票日期已超过款项申请日期一个月。要提供公司证明或发票备注 于是我与原商家协商提供盖章证明,同时提供了130***万元款项的带有实际消费日期的发票,今日浦发短信仍通知审核未通过 3、作为消费者我有几点疑惑: 1)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作为一个大型商业银行,在提供消费凭证上面的流程不完善,一会儿说没收到,一会儿收到了之后不合格要修改,配合修改之后还要修改,如此反反复复,我作为一个按期还款的持卡者,来回与商家沟通,劳心劳力,至今没有搞明白他们到底要什么样的消费凭证 2)我申请的分期业务,每笔都是还了将近三分之一的时间,万用金的分期业务前面的利息非常之高,前面几期利息是高于本金的,如此设置真是感觉为了赚钱机关算尽。 当然借钱收利息是正常的,但我还了这么多利息之后,开始要我全额还款,有恶意收取客户高额利息的嫌疑。如果全额还款,我的利息损失高达几万元 3) 我前后主动联系客服很多次也按照客服的指导上传了很多次消费凭证,我并未进行任何投资行为,如此折腾持卡者直接影响到我对品牌知名度的怀疑 请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处理此单业务,维持我的原分期业务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14976

累计有效投诉18482813

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财经 中国消费者报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齐鲁晚报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中国城市新闻网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差评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