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首页>详情

卖家虚假发货,发货与买的货物不一样

发布于 2019年11月18日 23:45
  • 17348106546
  • 鸿星尔克官方微博
  • 虚假发货
  • 赔偿,道歉,作出处罚,解释,换货
  • 173元
  • 投诉已完成
评价 11-22 23:39:52


确认完成 11-22 23:39:52


鸿星尔克官方微博
回复 11-21 13:28:21

已隐藏内容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11-18 23:48:42

已分配商家 鸿星尔克官方微博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11-18 23:48:42


发起投诉 11-18 23:45:31

本人10月30号在淘宝鸿星尔克旗舰店支付定金预定一双鞋子,并与11月11日凌晨1点48分支付尾款购买了该鞋子。但在11月18号收到的鞋子与买的鞋子不同,根本不是一个款式和型号,联系卖家换鞋,卖家客服先是说仓库操作错误,最后又说货品没货,表示要么退货退款,要么给7元私了,态度强硬。并怎么也不肯换货,货品我是10月30预定,到11月11号支付尾款期间卖家并没有联系我说没货,所以我认为卖家欺骗消费者,并诱导消费者消费,在双十一期间先让买家支付无货商品定金,然后虚假发货,最后让收到虚假商品的卖家为避免麻烦,迫使选择私了,以达到销售数量和谋取利益,向我这种情况目前已经一百多人。所以我认为,商家要么给我换货,要么根据《担保法》赔偿我双倍定金,并赔偿我在双十一期间购买该鞋子的所享受到的福利红包以及折扣,和鞋子退货价格。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15240

累计有效投诉18495561

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财经 中国消费者报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齐鲁晚报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中国城市新闻网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差评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