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快递管理不当,快递员偷件。期间造成消费者误工损失,却要消费者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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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误,售后服务欠缺
- 赔偿解释,改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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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顺丰官方客服
在双十一期间在华为旗舰店购买2部手机,快递显示13号下午16点21开始派送,当天迟迟未送,后联系说因快递过多暂未找到,明天找到后再送。14号下午还没有任何快递信息(站点负责人也未接电话),打顺丰电话进行投诉。当晚负责人电话说已经有了快递所在地方,让我在等一天,明天回复。15号上午快递负责说找到快递,快递被站点快递员偷窃,已将快递员送至公安局。需要我配合去公安局认领。当时10点多我正在上班,于是拒绝,双方协调中午一下班12点一同前往(当时负责人说很快,认领一下就可以)。12点准时我和我的同事在门口等,顺丰负责人一直未来,期间我主动打了两个电话,约20多分钟后顺丰负责人才来。(12点17第二通电话中我表示如果有事现在不来我先去吃饭,负责人说马上来并说负责我们午餐,最终没有。)在公安局做了笔录、认领失物,一直到13点46左右才重返单位。单位上班时间是13点15,我与我的同事因未能及时回来而请假,造成了事假和全勤奖的经济损失。当场,我与站点负责人提出关于损失的赔偿要求。负责人和安保处负责人表示会向赔偿部门进行申请。15号下午16:08站点负责人告知已经知道快递下落(手机还在公安局说要定价,周一才能拿),表示希望先签收,处于考虑到大家都不容易,我同意了,但最终签收却显示(14号上午9点44)。我与快递方反馈,快递方说是系统问题。从16号到18号中午快递方没有任何联系。18号中午我联系快递询问什么时候能拿手机,快递联系警察,当晚我自己去取了快递。19号下午快递方才来问手机是否拿到,并询问我要的赔偿问题。我想问15号当场我已经提出了赔偿要求,如果有问题及时与我沟通,但快递负责人没有,一直拖到了19号。现在快递方只给予100元顺丰快递电子券的补偿,对于这个电子券和金额我无法接受。为什么快递你们自己的运送中造成的问题,要让我这个消费者来买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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