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分配商家 天猫超市
2020年1月19日晚上我从天猫超市买了两箱牛奶,分两个订单,下单后咨询客服生产日期是什么时候的,得到的回复是不知道,但不会发过期的产品给我,从牛奶的详情页也无法找到任何关于生产日期的介绍,2020年1月20日晚我收到了货,两箱牛奶的生产日期都是2019.9.17,咨询客服,客服说符合法律规定,打了电话给天猫超市咨询电话,得到的回复是等待回复,当日晚上十二点收到短信,回复说符合法律规定,于是第二天我又找天猫超市客服,但是用各种理由搪塞,最后竟然理都不理,再次电话联系天猫超市,说无法处理,最多退10块优惠卷,我不同意,于是又是等待回复,咨询天猫小蜜也无法处理,由此说明天猫超市拒不处理该事情,那么天猫超市给出的理由是符合法律法规,但是在我收到货之前无法获取任何的生产日期,这根本没有让消费者获取知情权,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的知情权尚不满足,天猫超市有何理由拿出法律法规来搪塞消费者!我要求全额退款,退货运费由天猫超市承担,天猫超市忽悠消费者,这是他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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