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公司贷款利息高达41%,且我多次打电话没有相关人员处理
友爱喵
发布于 2020年02月29日 13:59
- 17348869266
- 中国阳光保险
-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霸王条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 道歉,改善服务
- 55000元
- 投诉已完成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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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爱喵
补充投诉
03-04 16:02:22
阳光工作人员陈伟手机号137********, 3月2日告诉我,若要一次性结清我还够24期就可以,当3月3日我去结清时告诉我,但这样还款征信显示为阳光代偿,我说考虑下,不知道为什么下午阳光的工作人员陈伟给我打电话沟通中多次骂我,对我以及我的孩子进行人身攻击,我当时有录音,并且说黑猫投诉是歪门邪道,他们不会理会,3月4日又有太原手机号176********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说给我解决问题,其实就是打个电话而已,我的问题没有解决。希望平台继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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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中国阳光保险
友爱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2-29 13:59:31
本人于2018年6月11日与阳光保险公司贷款55000元,此款分36期,每期偿还2702.39元,实际到期还款额97286.04元,并且每次收到还款通知的短信中显示1001元为保险费,办理贷款时此保险费用并未告知我,非本人意愿办理,在有关专业人士核算发现借款综合利息高达41%之多,高出国家法定利息24%很多,最高法2015年8月6号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借贷利息不得超过年化24%,超过24%法律不支持,本人自2月7日起多次打电话到阳光保险公司合理诉求降低利息,阳光保险公司不但对我要求置之不理,语言冷漠,在之前催收本人过程中多次恐吓本人,并威胁我要爆通讯录等等,这属于泄露个人隐私,本人希望阳光保险公司返还之前不当得利和保险,之后利息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希望平台的领导帮我处理,我也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感谢平台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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