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首页>详情

乘客不提供任何证据被恶意举报,平台不收集任何证据随意封号,亵渎司机

发布于 2020年05月23日 22:38
  • 17349831385
  • 哈啰出行客服
  • 哈啰用车
  • 账号问题,额外接人差价
  • 退款,恢复账号,撤销处罚
  • 29元
  • 已回复
补充投诉 05-27 11:04:03

叫车人发布叫车订单时应该有标注"是否为本人乘车"的提示字样,如有应该显示有乘车人的电话!而平台未有这样的功能,这本身就是平台的不完善。所以对处理结果表示遗憾及不满意!


补充投诉 05-27 10:57:36

平台提前报备功能不完善;对司机和乘客责任划分不公平,双方应该都有责任和义务知道平台规则,乘客知道平台规则情况下不提前协商和告知司机,背后投诉!平台只能怪司机!


哈啰客服
回复 05-27 10:51:57

亲爱的用户,您的问题已致电回复,感谢您对哈啰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补充投诉 05-24 19:38:46

平台有可能是机器人回复的,都是统一的那一句话


补充投诉 05-24 14:05:06

对于注册时间近400天的乘客,出行显示仅仅为13次,实际上估计就几次出行的乘客,一出行就找司机的岔,恶意投诉别人的人,我相信也不是什么好人,再从平台价值衡量,也起不到一丁点的作用的乘客和长期跟平台合作的司机作比较,平台竟然不以任何证据随意封禁司机,霸王条款不适用!客服只是回复,但实际上该平台一直未处理实际问题,现未有收到平台的处理方法!


哈啰客服
回复 05-24 05:10:02

亲爱的用户,接到您的反馈,您的问题已经在查询处理中,还请后续留意接听电话,感谢您对哈啰出行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05-23 22:54:20

已分配商家 哈啰出行客服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05-23 22:54:20


发起投诉 05-23 22:38:58

在哈啰平台于2020年5月22号下午接到一单5.:10分的单子,随后和叫车人取得联系,叫车人告知他家学生5点放学,让我稍等一下;但是一直未见叫车人确认预付款,又和乘客联系,乘客说上车了再付款,并沟通了高速费的事,沟通了7分钟乘客打死不出高速费,说之前从来没出过高速费,最后沟通无果,心想算了,这个人属于算得很精,小肚鸡肠的男人,就自己承担!我当时本着信任,友好的心态想了想本身很难接到合适的单子,结果就等了,上车付款就上车付款,我于4:50分左右就到了乘客的地方,到了5点过15分还是未见乘客过来,我就刚好去送了一趟附近的朋友,回来还是没有人,等到大概5点40分左右时候,乘客终于来了 拿了一个箱子,我随即帮他把箱子放好 然后上车,叫车人终于付款并上车了,最后到的时候我还帮乘客拿行李 开到好等人的位置结束订单,最后做梦都没想到这个叫车人会以中途接人为由退接近30元的差价,单子总共才90多元除去20元左右的高速费,几乎亏钱,我在想这世道到底怎么了?人的良心已经不在,平台做事也是什么证据都不要直接封我3天的号 扣钱29.4元,可能开始和平台通电话的时候我未表达完,或者表达不是很清楚,本身自己表达能力不太好,这点只有自己心里清楚自己的劣势,受人欺负,后面自己都已经提交证据了,我跟平台说可以向叫车人核实一下通话记录,但是平台还是一口咬定我的错,不给自己解释完,话说完的机会!就凭良心来说也非人性化处理!更滑稽的是,平台显示的"经核实,不存在中途接人",但是app还是扣我钱,封号!不拿证据说话,不严谨!搞形式主义!请尽快解封 退还29.4元!感谢!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14509

累计有效投诉18495561

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财经 中国消费者报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齐鲁晚报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中国城市新闻网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差评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