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明房地产有限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未查实甲方信息,诱导租客签约导致租客被骗。
机灵喵
发布于 2020年05月27日 18:48
- 17349865424
- 上海锦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河南南路分公司
- 拒不履行合同约定
- 退款,赔偿
- 6150元
- 待分配商家
您投诉的商家 上海锦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河南南路分公司 未匹配成功,我们将尽快帮您寻找商家,推进其处理投诉,请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官方消息推送。
机灵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5-27 18:48:01
我和我的妻子在2020年5月16日在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河南南路543号的锦明房地产门店通过业务员“杜佳信”与一家名为“上海寓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杭州巢客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时长12个月,支付合同金额为53300元,并支付中介费用2050元。签署合同后,我们通过联系原房东发现对方涉嫌“高收低租”即通过6300的月付价格向原房东租借房子(位于海潮路3号),并用4100元的价格并已年付的方式租给我们。通过我们多方查实,并联系了多位和我们同样经历的房东和租客,我们发现“上海寓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无力支付房东房租,并在近期大量抛租房源,有明显卷款逃跑的倾向。我们投诉上海锦明房地产公司没有核实对方真实信息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我们有录音证据和文字证据),并促成我们签订和付款。其公司失职和不作为造成我们大量金钱损失,并要求他们赔偿我们实际损失。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