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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收取高额服务费,高利贷,还款协议跟实际还款不一致

发布于 2020年07月15日 12:28
  • 17350289851
  • 51人品官微
  • 高利贷,砍头息,伪造文件,变相的收取服务费,高额服务费
  • 道歉赔偿/解释,处罚,下架产品,退高额服务费
  • 58000元
  • 投诉已完成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自动完成 02-21 18:00:54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51人品官微
回复 01-22 17:21:59

您好,平台在与客户签订借款协议,已进行过告知(合同金额、期限、月还款金额、年综合费率等),经过本人确认后签署合同。在客户已知情况下按合同约定收取,我司年综合费率符合现有相关法律规定。


补充投诉 07-17 12:49:50

51人品贷回复一直狡辩不正面回答,直说了符合国家规定,我上传的图片是铁证,客服一直不做解释,简单狡辩一句话,怎么说,都说他们符合监管要求,一直耍赖重复说这句话


补充投诉 07-16 17:53:04

当时是看到低利息才借的款,没想到服务费比利息还要高,被51人品套路了


补充投诉 07-16 15:33:05

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目前发展迅速的P2P网络借贷提供了法律规范。 根据这项司法解释,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贷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利率24%和36%两个分界点。该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若利率在24%-36%之间,法院不保护高于24%的那部分利息,但是已付的利息不再追究,未付的利息也不会判借款人支付。


补充投诉 07-16 15:17:26

你们51人品贷还要狡辩什么,下面截图已经是铁证了,你们说符合就符合吗吗?,大家看下面截图,年化利率49.5160%,请尽快处理!不然我只能天天道互联网金融投诉平台天天投诉你们,只要能投诉的平台我都会投诉,也会联合在你们平台被高额服务费变相高利贷借款的人,联名投诉你们,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请尽快处理,不要再狡辩了


51人品官微
回复 07-16 14:13:05

已隐藏内容


51人品官微
回复 07-16 14:11:21

已隐藏内容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07-15 14:13:36

已分配商家 51人品官微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07-15 14:13:36


发起投诉 07-15 12:28:20

本人2015年12月21日在51人品贷贷款了58000,分12期,每期6225.41,每期服务费竟到达1177.4,仔细算了一下,如图一,图二人品贷年利率竟高达49.5160%,已经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年利率,后来发现我还款借款协议跟我实际还款不一致,看下面截图,51人品贷app实际还款每个月6225.41,借款协议上显示的计划跟实际不符合,人品贷单方面涉嫌违反即不遵守借款合同当中每月还款金额特别是每月服务费之条款规定,进而也就涉嫌伪造假的借款合同、伪造假的借款文件,从而借假借款合同之名行逃避相关法律责任之实,从而想试图规避国家对网贷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监管。因为我本人支付的每月实际还款金额和每月实际服务费远远高出借款合同当中标注的每月还款金额,这就是事实和铁证。2016年12月23日结清贷款时已向51人品贷支付了不明费用(服务费)共计14128.8、人品贷涉嫌违规违法行为 51人品贷涉嫌收取不合法不合规高额服务费2、51人品贷涉嫌单方面涉嫌违反即不遵守借款合同当中每月还款金额特别是每月服务费之条款规定,因为我本人每月实际还款金额特别是实际每月服务费远远高出借款合同当中标注的每月还款金额和每月服务费。 51人品贷涉嫌伪造假的借款合同、伪造假的借款文件,从而借假借款合同之名行逃避相关法律责任之实,从而想试图规避国家对网贷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监管,因为我本人每月实际还款金额特别是实际每月服务费远远高出借款合同当中标注的每月还款金额和每月服务费。因此,本人要求,把上述那些超出的不合法不合规的服务费退还给我,不合法不合规必须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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