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拼多多平台履行法律义务向消费者披露商家信息
洞察喵
发布于 2021年02月04日 11:07
- 17352172239
- 拼多多客户服务
- 拼多多
- 客服不处理,服务不到位,拼多多未履行法律义务
- 改善服务,履行披露商家信息义务
- 469元
- 处理中
已分配商家 拼多多客户服务
洞察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2-04 11:07:58
2021年1月24号在拼多多平台店铺名为“阿非零食特产铺子”下单购买了469元的牛肉干,我是开的小商店,买回来的牛肉干是摆在商店里卖的,谁知道卖出去四包后就被人家举报到工商局了,后来问商家要进货小票和检测报告,商家拒绝提供,平台也不给处理,拖延了好几天导致我被本地工商局罚了款,然而平台这边的解决方案是要我退回剩下的16包牛肉干,其他的不管也不给解决,对于平台和商家的这种勾结行为令人感到不耻,后来我决定起诉商家的售假行为,但是我需要平台披露商家信息,我这边向平台申请了5天了,天天打电话给平台,但是这几天来却没有一个人联系我给我披露商家信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平台是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家的信息的,希望拼多多可以正确的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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