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到账金额和合同金额不符,违规收取服务费,暴力催收
- 17352411235
- 人人贷借款官方微博
- 暴力催收,高利贷,砍头息,服务态度差
- 停止骚扰,道歉赔偿/解释,调整利率
- 130000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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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已联系我还款事宜,给我的方案如果提前结清,扣除7200元砍头息按照90000元计算利息,那我如果提前还款为什么还要付剩余10期的利息?还有,总共借款13万元,光利息就要还将近5万元?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反馈的问题,我司非常重视,针对您反馈的问题我们会尽快核实,若有其他需求也可致电客服热线95770,我司会为您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谢谢
已分配商家 人人贷借款官方微博
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再次反馈至我司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及沟通,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400-085-6608或联系在线客服,再次感谢您对好分期的支持与理解,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出借人不得以服务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预定“砍头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之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予以扣除。”若借款人以支付“服务费”等费用的名义在收到借款的当日返还部分借款,而未实际使用该部分借款时,法院将认定其为规避禁止约定“砍头息”之规定的行为,从而根据实际出借的部分认定本金并计算利息。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系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合计不得超出本金的24%/年。当事人通过约定服务费、咨询费等费用的方式规避上述规定的,将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请平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退还服务费,我也未享受到贵司的服务,除了你们委托的三方暴力催收,并且按照国家规定利率24%重新计算金额!
已分配商家 人人贷财富
现在借款合同根本打不开看不到,也看不到合同设定利率,涉嫌欺诈!
2019.1借款9万元,合同金额97200元,实际到账9万元,涉嫌砍头息。分36期还款,每期金额3580元,利息高达近四万元!已还到25期,之前都正常还款,因疫情原因,无法复工,提前和平台协商还款事宜,平台委托第三方催收不断骚扰,故2月中旬我投诉到黑猫,平台客服才联系我停止催收三天,后期减少催收,我才结案的。没想到没两天,催收更加恶劣,一上午打七八个电话,言语态度非常恶劣,根本没办法协商。人人贷平台无视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及刑法修正案关于暴力催收的条款,违规收取服务费,砍头息,委托第三方催收公司暴力催收,严重影响到我正常生活!现要求人人贷平台按照民法典规定,将砍头息,违法服务费折算在还款本金内,根据国家法律要求重新计算利率!平台客服联系到我协商,不要安排第三方,催收公司对其恶劣的态度向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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