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纯(武汉)-七天内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不予退货,店员蛮横无理,不遵守行业道德
友爱喵
发布于 2021年03月07日 20:27
- 17352490836
- YISHION以纯
- 服务态度问题,买后7天内不予退货
- 道歉,退款
- 206元
- 处理中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3-07 21:16:06
该录音为店员与本人的对话 中间三番五次提到,"我们从来不退货"
已分配商家 YISHION以纯
友爱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3-07 20:27:25
1.本人于3月5日晚7点左右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时尚城以纯店购入两条裤子,其中一条款式在购物时比较满意,但后回家后尝试,本人及室友觉得并不合适,后于3月6日晚7点前往该店退货。 2.3月6日晚7时,我向该店一位马姓店员询问退货事宜。马姓店员告诉我不可以退货,实体店货品一旦售出,就不再退货。 我:实体店货品一旦售出就不再退货?我买之前没有看到这个规定? 马姓人员翻看我买的裤子的条码,发现的确没有。为了辩解,马姓店员拿出了一张蓝色的小卡片,告诉我,该店只换不退,并告知以纯实体店向来不退货。 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可以退货,为什么就你家不可以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在消费中,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指的是如店家告知消费者,该货物不得退货,则该条目则可成为生效条件,本人不得退货。 但南湖时尚城店在本人付款之前并未告知任何信息,仅提供了试穿服务,且非马姓店员提供。 3.继续 马姓店员:你去看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怎么要我们退了?我们一直都是不退的,不可能因为你一个人退我们就要改规定 我:你们不按照规定进行退货,以实体店作为理由躲避退货,你又何时照顾过消费者的利益 马姓店员避开了回答,随后继续表演 马:我只是个收银员,我们系统里没有退货这个选项,不信你来看 我前往去看 我:这一页的确没有,我想看一下货品管理是不是有退货? 马:货品管理涉及我们的货件机密,不能给你看的(?我是商业间谍?),你不能在收银台这里,我们到有摄像头的地方去(?收银台没摄像头?) 我:你们既然有系统,那系统操作都是一致的,以纯应当有较好的信息系统,不可能不涉及退货。你在我买之前为什么不提醒我买了就不能退了!!(因为实在没耐心跟他纠缠了,语气很愤怒) 马:那你为什么不问我能不能退?我给你提供服务,我凭什么不能收你钱? 我此刻气炸了。 我:你怎么不给所有来店的人收钱 马:他们又没买,买了我都收。随后我投诉了他,3月7日接到客服劝和,但不退货,算什么和,以纯,不要因为个人加盟店的蝇头小利毁了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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