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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店为垃圾商家提供庇护!

发布于 2021年06月29日 17:10
  • 17353822172
  • 微店
  • 客服不处理,不予退款,服务不到位,未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
  • 退款,退货,修改宣传内容
  • 999元
  • 投诉已完成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自动完成 08-12 10:02:17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微店
回复 07-13 09:49:36

您好,经核实您反馈的订单已发起投诉,请尽快把证明提交至订单举证入口并等待客服介入即可。


补充投诉 07-12 21:20:28

商家未按照协商要求进行服务,申请退款被拒,难道应该由买家买单吗?微店就是这么判定商家已经服务的吗?


微店
回复 06-30 11:55:55

已隐藏内容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06-29 18:15:46

已分配商家 微店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06-29 18:15:46


发起投诉 06-29 17:10:35

6月18日与商家协商制作品牌logo并明确要求(图案依照字母H进行设计),沟通后在微店平台支付购买商家“logo设计”服务(订单编号815************),购买时详情页面无提示“定制类商品不支持退款”,6月19日商家设计师以微信形式发出一个设计图,本人提示对方按照要求制作,6月21日商家设计师再次发出设计图,还是没有按照要求制作,本人再次提示对方按照要求制作,6月25日商家设计师再次发出一个设计图,本人不满意设计师服务并提出退款申请,商家拒绝,本人申诉微店官方介入,微店官方驳回,本人认为,微店官方在本次处理中有以下错误:未明确提示不支持退款的情况下,退货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国家鼓励网购消费的大环境下,平台作为链接商户与用户的重要纽带,更应该做好平台规则,履行相关责任,建立公信力,即促进了行业发展也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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