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携程上购买的二等座车票被改成卧代二等座,未提前告知给我的路途造成极大困扰
友爱喵
发布于 2021年08月03日 14:05
- 17354296043
- 携程火车票
- 涉骗,虚假宣传
- 退款,退费
- 949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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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您好,关于您反馈的相关事宜,目前已与您沟通我们的火车票订单在支付前展示坐席信息,旅客确认之后支付出票。非常抱歉对于此事件给您造成的不便,感谢您的支持,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我们的服务质量,请您为我们的服务评分,祝您生活愉快!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8-04 19:46:25
并未没有达成共识,携程公司说后台数据显示是消费者自己的问题,一味的将责任推给消费者,并表示自己公司并没有出现此类问题,给我的答复就是后台技术人员核实当时是我自己没有看清自己买错了,我让携程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当时购票时显示的就是卧代二等座,贵公司反过来让我提供相关证据,我想知道每一个买票的人都会去买票时把相关信息保留下来吗?贵公司给自己解释的办法真是聪明,网上遇到我这种问题的网友根本不止我一个,我也不是出头鸟,请问贵公司为什么那么久了就是解决不了呢,反而还把责任推给消费者,偌大一个公司,连一个小小的问题都无法解决,遇到问题还把责任推卸给消费者。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甚至还在投诉平台上说已经和我达成共识,这不是逃避责任是什么?车票钱对我来说不多但也不少,既然我选择购买高铁二等座就是为了舒适,结果却换来了更加拥挤更加嘈杂的空间,好好的二人座被强制替换成变成了六人包厢,还有其他乘客在里面脱鞋放脚,我想知道换做是你你会选择沉默忍气吞声吗。此次投诉并未得到携程公司的满意答复与满意解决,我也会坚持立场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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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携程火车票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8-03 14:27:08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携程公司在未经我的同意将硬座二等座改成了卧代二等座,没有遵循消费者的自愿,同时更改后还没有告知消费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条规定: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携程公司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权。同时未经乘客允许就更改了车票类型,侵犯了消费者受尊重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携程公司在消费者购买车票前未提前告知消费者车票的真实类型,导致了消费者没有买到正确的车票,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携程公司在qpp售卖车票时,将卧代二等座的车票当成硬座二等座车票来售卖,价钱相同。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错误的车票,欺骗了消费者,同时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友爱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8-03 14:05:14
本人在2021年8月2日下午在携程app上购买了两张8月3日从昆明南开往广州南的高铁票,购买时app显示的是硬座二等座,但等我8月3日当天到达高铁站时却显示是卧代二等座,携程公司在我购买车票前没有告知我此车票类型是卧代二等座,并且也没有告诉我可能会被强行变成其他类型车票,未经我同意就给我换成了卧代二等座,我不愿意同样的价钱得到不公平的待遇,不仅给我的出行带来了极大困扰且耽误了我的原本计划,这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希望携程公司给我一个答复和满意的处理,不能做店大欺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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