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虚假发货
- 17356200774
- 鸭鸭羽绒服官方微博
- 超时不发货,虚假发货
- 快速处理,追究责任,道歉,赔偿,发货,违约金
- 699元
- 处理中
已分配商家 鸭鸭羽绒服官方微博
11.11日下的单,约定15天内 11.26发货,已经超时,仍然不发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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