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普惠勾结平安银行、平安财险违规捆绑销售保险,巧立名目的高额服务费。
洞察喵
发布于 2022年07月05日 14:41
- 17360312435
- 平安普惠客服
- 借贷捆绑销售保险
- 退款
- 180000元
- 投诉已完成
距离商家申请完成投诉已经5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申请原因:最终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您好,您的反馈信息已核实处理。经核实,该笔借款您自主通过平安普惠APP办理,相关合同单证均由您在线阅读并确认签署。在您申请借款过程中,页面明确列示相关费用明细,在您最终放款前,会再次向您确认。同时您也可通过APP查看自己的各类应付费用,已充分保障您的知情权。以上问题均已致电与您沟通。感谢您对平安普惠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能为本次的服务进行评价,如有其它问题,欢迎拨打我们的官方客服热线:4008-580-580,谢谢!
黑猫提示:
以上内容为商家填写并提交,如您对申请或表述有异议,可在5个自然日内进行补充投诉,逾期投诉将自动完成
已隐藏内容
已分配商家 平安普惠客服
洞察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7-05 14:41:10
根据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规定,银行贷款业务不准捆绑销售产品。但平安普惠与平安银行和平安财险三方勾结,在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仍就捆绑搭售保险费(每月保险费1188*缴费时长32期=38016元)、服务费(1368*缴费时长32期=43776元),两项费用合计:81792元。举报人不接受这两项不合理的收费,要求全额退回给举报人。 首先,平安普惠在借贷过程中并没有告诉我借款中每月要收取保险费和服务费这两个额外费用。这种强制抬升融资成本的销售方式我不知情,不清楚,也不接受; 第二是:这两项额外收费没有反应在每月还款的短信中明确提示; 第三是:平安普惠没有给这两项额外收费提供过任何发票和收据证明。 这种捆绑销售或巧立名目的不合理收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作为“金融机构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主体,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期望本次举报内容能够等到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帮我要回平安普惠公司违规多收的81792元的费用。维护弱势群体的自身合法权益。在此,将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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