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首页>详情

菜鸟裹裹以活动更新且系统判断为由私自取消进行中任务

洞察喵 发布于 2022年12月14日 09:29
  • 17363711673
  • 菜鸟客服
  • 客服不处理,优惠券问题
  • 作出处罚,改善服务,恢复账号,补发赠品
  • 0元
  • 投诉已完成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自动完成 01-13 15:01:00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菜鸟客服
回复 12-14 14:30:28

已隐藏内容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12-14 09:36:02

已分配商家 菜鸟客服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12-14 09:36:02


洞察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12-14 09:29:01

由于任务已经被强制取消,无法查看历史,所以具体数字已记不清,我只能描述个大概。 最近一次领取了菜鸟裹裹的小游戏任务,使用签到的积分去喂食小鸟。喂食满90天(大概数字)后可得到一份日式餐盘碗碟,任务时间约93天(大概时间),也就是说是允许有若干天漏喂的。 但在我不间断喂食了近60(大概数字)天后发现突然任务被替换成别的了。于是我联系了在线客服表达了自己的疑惑,为什么私自更换我的任务,并发了几个例图(已上传部分例图)证明我有每天都去签到与喂食,图片都没传完客服就表示游戏更新了,系统自动判断我将完不成剩下的任务,所以帮我直接取消了,且任务失败,投喂的积分不予退回。我说我接受这个说法,但你要提供数据,证明我哪几天漏签了,毕竟连续做了近2个月,说断就断实属无法接受,失败也要让我明明白白的失败。 客服前后反复的回复就是系统判断认定我完不成,在我问出:“是不是只要系统判断我完不成那我就完不成,那么请问领完任务我就没断过的情况下,我要如何失败,或者说我该如何,才能成功?”之后,客服表示会升级所谓的专员给予我回复。 后续也确实有电话专员联系我,但是说辞几乎是一样的,就是后台数据判断我剩下的时间不足以完成该任务所以给我取消了,我说我接受这个说法,但是你需要给我数据,让我知道我是哪几天断签,因为几乎所有APP的签到任务页里都有详细的断签数据,我依旧问同样的问题,就是如果我每天都签到,喂食却依旧无法完成,那么这个任务到底能不能完成,究竟还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客服的回答是,我可以区查数据告诉你哪些天断签,但是不会给你看内部数据。我寻思,也可以,他告诉我哪几天,我就可以去找任务进行的纪录,毕竟凡事讲究证据。 在我同意此处理方法后,客服又补充了一句,查询过后我会给你发消息,但不会再给你回电。我说可以,没问题。 在此我不去主观的形容回电人的态度和语气,也不以态度投诉。 投诉的是客服及所谓的专员的专业性以及活动的真正公开性。 为何以:“系统判断”为由,回答客服的所有问题。如果客服能看到后台数据,那么直接告诉我哪些天就可以了。如果回复时他并没有看到后台数据,为何那么确定的去回复客户是你没有完成? 今天第四天了,我依旧没有收到回复,客服为何连基本承诺的回复都没有履行?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24898

累计有效投诉35066669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检测协作网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