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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饿了么客户关怀
洞察喵
补充投诉
12-15 14:33:45
补充附上食安险拒绝理赔的截图,问题描述中已经说的非常详细,食安险依旧拒绝赔偿,且图片中已附上和商家的沟通截图,商家已经认可是他们的餐品,但食安险依旧认为不是订单餐品,想问,商家都认可了,这还不是订单餐品?
洞察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12-15 14:24:44
12月14日上午10点49分,由饿了么平台订购了龙记香港茶餐厅(天山店)的招牌四宝饭+例汤,订单中含食安险。食用中途在例汤中吃出异物虫子,发现餐品例汤中有一只完整的虫子,遂提交食安险理赔申请。太保财险以识别不出餐品拒绝理赔。 根据我国食安法148条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赔偿价款十倍或损失的三倍,增加赔偿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赔偿。今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第一,无视自身职责要求,未履行理赔义务,存在主观恶意;第二,违反食安法规定,未按照应有赔偿数额进行赔偿。 本人对此结果很不满意,民以食为天,吃出异物对顾客食品安全产生巨大隐患。难道国家出台的相关食品安全法可以无视吗?本人的诉求是按照食品安全的赔偿标准为除赔偿损失外,还需赔偿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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