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的酒店因商家与飞猪停止合作导致消费者无法入住
正义喵
发布于 2023年04月18日 22:55
- 17366014201
- 飞猪客服
- 已确认订单无法入住
- 速处理,加强对平台的管理,解决入住问题
- 692元
- 投诉已完成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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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喵
补充投诉
04-19 21:18:53
此次事件同时已向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正义喵
补充投诉
04-19 21:05:30
收到上条回复后( 4月19日晚)再次给 951**** 去电沟通(已保留通话录音),得到的回复并没有任何改变。 根据《飞猪服务协议》中“ 六、消费者保障义务 (一)消费者“总保障义务”保障内容 2、履行“遵守承诺”义务。“遵守承诺”指商户应当严格遵守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买家作出的承诺,包括通过本协议、网络店铺、商品详情页面、阿里旺旺沟通等方式向买家作出的承诺。”、 “ 十四、协议的终止 (二)通知解除: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提前三十(30)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但在商户向飞猪承诺了保底交易额和/或保底软件服务费时,在保底交易额未达成或保底费用未结清前,商户不得行使单方解约权。商户决定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可通过商户后台在线点击“确认退出”按钮提出,商户一旦点击该按钮将立即进入“终止经营提前公示”状态(终止经营提前公示,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商户店铺首页公示该店铺即将终止经营的信息,且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访问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三十天(30)后本协议终止。 (四)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3、协议终止之前,商户已经上传商品信息尚未达成交易协议的,飞猪可在协议终止时同时删除此项商品的相关信息;商户已经与买家达成交易协议的,飞猪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飞猪可在协议终止的同时将协议终止情况通知买家。” 以及《“酒店信用住”补充条款》中“ 第三条 信用住预订 1、预订流程 1.1 用户通过飞猪平台实现信用住酒店预定,并通过飞猪平台实现酒店信用住交易,商户则根据用户预订信息为用户提供相应客房,同时,基于酒店信用住交易模式,商户在杂费垫付额度内不得再向用户另行收取入住押金等费用。” 和《飞猪规则》中 “第三章 交易规范 第十一条 【订单生效】 【酒店商品订单】 酒店商品订单的生效时间遵守以下规定: (一)“酒店客栈日历”类目商品,商家确认即为订单生效。 (二)除“酒店客栈日历”类目外的预约商品,预约成功即为订单生效。”。 我认为飞猪平台与商户都存在未按相关要求执行的情况,没有履行保障消费者的义务。我需要正常完成订单或退一赔三的解决方案。
正义喵
补充投诉
04-19 20:01:31
目前的两次与客服沟通就是通过 951**** 进行的,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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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飞猪客服
正义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4-18 22:55:05
3月12日在飞猪平台预订的4月30日至5月3日的稳电竞酒店(南京泰冯路店)。 4月17日接到自称酒店商家的电话,说酒店与飞猪终止了合作,需要我取消订单去其他平台提前下单。而飞猪平台没有对我进行任何通知。 4月18日在飞猪 app 上与客服进行第一次的联系,说明了情况,得到的电话回复为“确实与商家停止了合作,需要我重新再去订酒店,在九百多元(好像是939元)的范围内可以由飞猪承担,多余部份需要自行补差价。并推荐了一个酒店给我。 电话沟通结束后,我在飞猪 app 上依然可以查看到稳电竞酒店(南京泰冯路店)且可以下单,于是第二次联系了飞猪客服,这次得到的回复依然是需要取消订单然后给我首晚的补偿271.35元,同时可以报销涉及到的计程车交通费用,但需要提供原订单入住人新酒店入住的首晚消费凭证进行报销。原订单是4月30日至5月3日(共3晚),但只能提供首晚的补偿。后续又讲出了第二个方案是平台将我的订单来取消,并补偿我271.35元。 这两个方案我都无法接受,3月份规划好了的出行计划,酒店的地点不仅涉及到出行的目的地交通,还有更重要的航班时间问题。飞猪平台对它们与酒店的合作终止没有以任何形式对消费者进行提示,如果我没接到酒店的电话,那5月30日我落地南京后赶去酒店正常展示我的入住凭证将会无法入住(飞猪客服原话确认)。订单时间远早于飞猪与酒店合作终止时间,但却因后续的合作问题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并且以后的每一次酒店预订都会可能发生这种情况(飞猪客服原话确认)。 截止至投诉时,稳电竞酒店(南京泰冯路店)仍可以在飞猪平台查看并预订。原订单仍然写着“已确认-房间将为您整晚保留,请安心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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