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演出不予退款,或者开通转赠通道
洞察喵
发布于 2023年06月21日 10:08
- 17367117304
- 猫眼演出
- 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不予退款,账号问题
- 退款,退款或开通转赠通道
- 717元
- 已回复
洞察喵
补充投诉
06-21 17:10:22
客服并没有提交任何有效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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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猫眼演出
洞察喵
补充投诉
06-21 10:25:53
要么退款要么开启转赠通道让我把票转出去,并不影响任何的二次销售
洞察喵
补充投诉
06-21 10:23:28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章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还有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最后引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的观点,电影票、演出票"不予退换票”的所谓规定或条款是一种有悖于法律规定的"格式条款”,有损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条款,做出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商家推出的不予退改的格式条款甚至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这种条款应该属于无效的条款。“以上面法律为依据,我要求猫眼演出为我这笔订单办理退票! 商家这种行为属于不合法,违规行为,必须退票,何况我并没有影响第二次销售,又不是开场前几分钟几天退票,我买个百达翡丽都能戴在手上看十分钟吧,所以猫眼演出必须要为我这笔订单做个合理的解决。
洞察喵
补充投诉
06-21 1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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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6-21 10:08:32
本人实名购买7月23日合肥场薛之谦演唱会门票,但因临时有事去不了,想把票转赠给朋友,但猫眼平台不予转赠或退款 首先本次演出无纸质票而是电子票,退款不影响二次销售其次网络购票中“不允许退票”这一规定属于免除经营方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无效条款。猫眼转赠通道应该是出票后或者演出开始之前几天才应该关闭,但是目前还没出票通道已经关闭不符合常规,客服也没提出解决办法,故要求猫眼平台再次开通转赠通道或者直接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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