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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退押金

正义喵 发布于 2023年06月23日 23:45
  • 17367162930
  • 棉花公寓微博
  • 不予退款,涉骗,联系不到客服,霸王条款,虚假/误导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 退款,解释
  • 2405元
  • 处理中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06-23 23:47:18

已分配商家 棉花公寓微博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06-23 23:47:18


正义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6-23 23:45:34

我们本意是租三个月的房子,但棉花公寓的中介柠檬(张某,不知具体的名字)告诉我们可以租六个月,会打折更便宜,并说之后住满三个月可以进行转租,自行找到租客后便可退押金搬走。于是,在他的引导下,我们与他签订了六个月的租房合同,在房子快要到期三个月时,我们找到了租客,把这个房子租了出去。我们的租赁时间是4.1-6.16,合同写的是4.1-9.30,我们前期交了三个月的租赁,6.16我们搬走,还剩14天的房租未发生,加上1900元的押金,扣除转租费用和保洁一共260元,棉花公寓应当退我2405.3元,但到21日为止,我只收到1686元的退款,中介柠檬故意微信不回,一直踢皮球,不给我解决,而且合同中存在对于转租需要退租房优惠金的霸王条款,在此种情况下,棉花公寓中介依旧引导我们签长期合同并引导我们转租,也未尽到告知义务。再加上,我们跟棉花公寓签订的是六个月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需要使用书面格式,棉花公寓却故意只与我们签订电子合同,且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中介故意对我们进行欺诈,希望有关部门严查,能替我们追回被莫名其妙扣除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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