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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猫眼演出
洞察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7-10 17:43:54
本人因为喜欢蔡依林,想去她的演唱会,让朋友和我一起抢,平常演唱会的票是非常难抢的,所以我让我的朋友和我一起抢,两个人都抢到了,票多了,没有那么多人去,因此要求平台退款,平台不予受理。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平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1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由于猫眼app不提供出票前修改地址,因此票现在不能在其他平台售卖,本人学生党,正值暑假期间,没有那么多钱,因此希望贵平台给我办理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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