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白条冒充国家司法机关单位
洞察喵
发布于 2023年09月07日 18:52
- 17368532532
- 京东金融客服
- 盗取用户信息,客服处理不当,虚假信息,冒充国家司法机关
- 停止骚扰,道歉赔偿/解释
- 14000元
- 投诉已完成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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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京东金融客服
洞察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9-07 18:52:57
本人收到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以京东白条合同纠纷的名义发送的一条诉前调解短信,经过联系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核实查证,该短信并非法院官方短信!法院明确表示只会发送“12368”的短信。随后联系京东客服,第一位客服给出答案“不是我们发的,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所发”,请问委托的机构是否有资质可以发送这类短信?请问京东肆意把本人信息泄漏给第三方,是否知晓该行为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到今日13:39分又有一位京东官方客服致电,明确告知该短信是京东委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所发。我再次告诉客服,自己在收到短信后,第一时间先联系的法院,法院给的回复是“不是该院所发,也没查到本人任何一起诉讼和调解”,之后联系客服,就收到了第一位客服的话术回复。今天通话半小时的这位客服态度坚决的表示是京东委托法院的。我要求可以把我收集的证据给到他们,证明法院并未发送短信,同时让他们举证证明是委托了司法机关,客服尽然说“抱歉,我们没办法提供,只能请您再去法院核实查证”,期间客服甚至把所发短信,一字不差的给我复述出来,我反问你都知道短信内容了,怎么还说是委托法院?反而不承认是京东官方所发?客服回答,我们有统一模板。你是来搞笑的吗?你们要求国家司法机关统一发你们的话术模板?请问可能吗?那么问题就来了,国家司法机关说的是没有,京东白条官方说的是有,这里面到底谁说谎?谁在弄虚作假?这条短信是凭空发送的吗?请京东白条官方明确答复以下几点疑问:1、京东白条官方是否委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发送短信(同时请举证证明;2、如非官方委托司法机关,是否京东白条泄漏个人信息给第三方,请京东白条自行查询我国刑法第253条规定;3、冒充国家司法机关单位,是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如该短信是京东官方催收人员所发,那么请催收人员并对其不合法不合规行为进行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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