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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9-14 22:11:24
本人于9.14 18:00购买许巍成都演唱会门票980两张,因临时有事为由,退两张门票,猫眼拒不退票。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退还本人的196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请求黑猫帮我退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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