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商家申请完成投诉已经5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申请原因:联系不上用户
解决方案:已三次联系 未联系上顾客
黑猫提示:
以上内容为商家填写并提交,如您对申请或表述有异议,可在5个自然日内进行补充投诉,逾期投诉将自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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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喵
补充投诉
09-21 11:24:49
商家回复与实际不符。实际上小程序中发放的优惠券只有一张20元,与所说2张20元优惠券不符合。 我方诉求为,退款,赔偿,以及涉事(辱骂)员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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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沪上阿姨
勇敢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9-20 18:38:56
一. 在小程序上一直显示待备餐的状态下一直谎称自己已经做完。 第一种情况:已经做完在小程序上谎称待备餐。 第二章情况:没做完在电话通话中谎称已做完。 无论哪种情况,都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 在通话中辱骂消费者。侮辱消费者。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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