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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我主良缘
机灵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11-10 23:37:41
10月28日到11月4日经过自称为我主良缘的红娘的不断联系邀约,于11月5日到店面谈,被安排在一个封闭小房间,经过三人轮番诱导近两个小时下同意购买了29980元的VIP服务,但付款时要我付了3万,且没有开具付款凭证,随后发电子合同让我签。签前只让我看了合同上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这两个条列,就让我签字。签订合同后我发现合同上乙方名称不是一直和我介绍的我主良缘,且存在“甲方认可乙方为实现本合同目的所投入的信息服务、婚恋观调查、婚恋观分析、合理婚恋观塑造等基础服务的价值及人力成本和资源成本支出,甲方确认本合同金额的 20%为乙方为甲方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基础服务费”和“考虑到乙方已在合同签订前为甲方提供基础服务、情感咨询分析、婚恋观念指导等服务以及发放服务执行老师等乙方工作人员的薪资、服务资源投入及分配、配对分析咨询成本等因素,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在同意承担乙方因履行合同而付出的成本前提下,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这些明显免除己方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霸王条款。于11月6日向对方提出终止服务解除合同,由于11月6日和7日对方不上班,邀约于11月8日当面协商终止合同退款事宜。我向对方指出合同不合理地方,说明自己及时通知对方终止了服务未得到任何服务且未造成对方损失,要求解除合同全款退费。但对方要求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20%赔付,说这是合同签订即生效的基础服务费,不管我是否有得到服务。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我认为在签订合同之前乙方的行为涉嫌诱导,且针对合同中乙方名称和宣传的不一致及与消费者利益关切的重要条款没有给予充分的说明和提醒,违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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