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涉嫌包庇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法,欺诈行为层出不穷,要求法律制裁及公正处理!
友爱喵
发布于 2024年01月04日 17:07
- 17370800242
- 小红书客服
- 小红书商城
- 包庇商家 欺诈消费者
- 赔偿,下架产品,作出处罚,道歉
- 122元
- 已回复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1-11 16:47:12
在我的购物过程中,遇到了商家采用虚假宣传手段的问题。我正考虑进行法律鉴别,以提供法律报告,证明商品存在虚假宣传。然而,对于我提供的法律报告,客服回应却以‘处理起来很麻烦’为由拒绝承认,并建议我选择退货退款。 在这种情况下,我希望平台能够认识到,根据《广告法》第十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商家或平台应对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包括虚假宣传问题的法律鉴别费用。 因此,我愿意采取法律鉴别的步骤,并强烈要求平台承担我进行法律鉴别的费用,同时按照承诺提供合理赔偿,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对平台‘假一赔十’承诺的应有履行。期待平台认真对待我的投诉,积极处理这涉及法律责任的问题,还我一个公正的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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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小红书客服
友爱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1-04 17:07:22
尊敬的客服团队, 我写信来严正抗议您平台对商家欺诈行为的默许和对我的投诉置之不理。我在您平台的购物体验令我痛心,而您对我严正要求公正解决的态度更是让我感到愤慨。 在最近的一次购物中,我购买了商家所宣传的产品,然而,实际收到的货物与描述严重不符,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深信这是一种欺诈行为,而您平台却未能采取任何有力措施来制止这种行为。 具体问题: 商品与描述不符,严重违反《广告法》; 商家违背了平台宣传的“假一赔十”的原则,涉嫌欺诈; 客服回复模糊,没有提供实质性的解决方案,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要求退货退款,但没有得到合理回应,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权的规定。 法律依据: 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商家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商家未履行明示或者默示的质量承诺;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平台未提供充分的售后服务。 我的期望: 对商家进行调查,并立即终止其在平台的经营资格; 依据平台宣传的“假一赔十”原则,提供合理赔偿;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对平台客服团队进行彻底的培训,以确保未来类似问题能够得到迅速、透明地解决。 我强烈要求您对此事进行彻底的法律审查,并严肃处理商家的欺诈行为。我期待您站在法治的一方,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尽责,还我一个公正的购物环境。期待您的迅速回复。 高度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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