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首页>详情

购买vivo手机,三年内出现三次主板问题

友爱喵 发布于 2024年02月23日 20:35
  • 17371609915
  • vivo客服
  • 手机
  • iQOO7
  • 死机,拒绝三包
  • 退货退款
  • 2300元
  • 投诉已完成
友爱喵 评价 04-19 15:18:20


友爱喵 确认完成 04-19 15:18:20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2-29 09:15:57

商家三次以“特别申请充电宝”为由提出协商,并强调给出了处理方式,本人已准备起诉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2-26 17:49:02

商家拒绝处理,没有丝毫解决问题的态度


商
vivo服务
申请完成投诉 02-26 17:41:22

申请原因:最终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您好,关于您的反馈,我们已经与您进行沟通,请您考虑我们为您提供的最终方案,如您后续仍需帮助,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热线,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黑猫提示:
以上内容为商家填写并提交,如您对申请或表述有异议,可在5个自然日内进行补充投诉,逾期投诉将自动完成

商
vivo服务
回复 02-26 17:41:17

已隐藏内容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2-24 18:33:36

我只接受退款,否则维权到底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2-24 15:45:10

刚才接到客服电话,客服给出的协商方式是“为我特别申请一个充电宝”,无法退款,我不接受,希望贵公司认真处理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2-24 02:44:55

商家售后已经有很多类似的案例,且商家处理态度十分消极,我的要求合理明确,不接受任何企图拖延和敷衍的手段。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2-24 02:26:31

我之所以觉得第一次自费更换主板极不合理:从客观方面商家产品质量原本就有问题,并且商家第一时间还给出了这种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从主观方面我当时认为这是偶然故障,并不属于产品通病,加上售后误导,才自费更换了主板。 我的诉求非常简单明确,退回更换主板的费用。 我的诉求非常简单明确,退回更换主板的费用。 我的诉求非常简单明确,退回更换主板的费用。


商
vivo服务
回复 02-24 01:59:06

尊敬的用户您好,我们非常重视您的反馈,我们将会尽快安排专人为您处理,请保持电话畅通。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02-24 01:28:13

已分配商家 vivo客服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02-24 01:28:13


友爱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2-23 20:35:50

本人于2021年6月在淘宝购买了一部iQOO7手机,分别于2022年10月、2023年2月和2024年2月出现三次死机问题(主板损坏),处理方式为:第一次本人自费更换主板,第二次售后免费更换主板,第三次以旧换新。 同一台手机三年内出现三次同类问题,我不得不怀疑产品有质量问题,也是在多次出现问题后,我上网搜寻,发现此类问题是包含iQOO7在内的搭载骁龙888芯片的手机通病。vivo售后后两次处理问题的方式我可以接受,然而我对第一次的处理产生了很大的疑问。虽然过了保修期,但是产品存在缺陷,为什么还要让客户自费维修,为什么后面出现问题的时候又变成免费更换了(第一次自费更换后售后说有90天保修期,第二次已经过了这个时间,第三次更不用说,按道理还是要自费维修)。另外我了解到,vivo售后没有统一的处理标准:有些不知情的消费者和我一样自费更换了主板;还有一些是经过争取才获得了免费更换主板的机会;另外一些则是直接免费更换了主板或者以旧换新。 对比同时期产品小米11及其品牌小米手机,小米售后在问题出现后发布公告声称三年内保修(包含换机、回收、退款等服务),而vivo售后:1.没有发表任何声明。 2.处理问题的标准和方式不一。 3.事后没有任何解释,拒不道歉退款 我的诉求是退回我第一次更换主板的费用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16028

累计有效投诉38624091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检测协作网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新华财经 人民网 CCTV13 CCTV2 每周质量报告(央视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天天315(央广网) 经济之声
法治网 未来网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人民周刊 中国交通广播 证券日报 中新经纬 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报
中国商报 消费日报 中国财经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经营报 人民法院报 检察日报 华夏时报 中国报道
《中国科技投资》杂志社 中国质量报告 法治周末 中国质量万里行 中国纤检杂志社 财经网 北京日报 北京电视台 千龙网 新京报
北青网 新京报贝壳财经 天津广播电视台 燕赵都市报 看看新闻 新民周刊 澎湃新闻 新闻晨报 财联社 蓝鲸新闻
IT时报 扬子晚报 金陵晚报 钱江晚报 安徽商报 安徽日报社元新闻 大众日报社 鲁网 齐鲁晚报 山东商报
中国山东网 济南时报 速豹新闻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经济观察报 泰山财经 大河财立方 大河报 潇湘晨报 21世纪经济报道
今日女报(凤凰传媒) 封面新闻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陕西日报 新快网 南都湾财社 消费者报道 BRTV财经频道 河北都市 河北广播电视台都市315
江苏电视台荔枝新闻 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 山东电视生活频道 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 CDTV深夜快递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