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儒昌聚(厦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后不予退款
正义喵
发布于 2024年03月05日 10:59
- 17371777097
- 福儒昌聚(厦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不予退款,虚假宣传
- 退款,赔偿
- 9990元
- 待分配商家
正义喵
补充投诉
03-05 19: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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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3-05 10:59:42
于2023年9月7日与福儒昌聚(厦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了代运营服务合同,办理合作前被告的公司人员存在夸大事实虚假宣传以及诱导消费,多次许诺跟随他们操作三个月后团购交易额达到十万元以上,并在他们的诱导下买了直播设备。当一个月后,本人想放弃,但被告的工作人员继续诱导此时放弃赔偿较少,如三个月后会按照差多少赔多少的方式处理,现已按照他们的操作三个月后未达到盈利状态,与该公司人员之前所说效果严重不符,因该公司的不当行为导致本人财产损失,该公司有违诚实守信原则,本人曾多次找到被告协商此事,被告也承认是他们的问题,但均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本人认为被告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诱导消费,夸大事实,虚假宣传等行为,导致我蒙受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且在后续,协商解决过程中没有积极处理问题,而是一味逃避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请求该公司全额退款及赔偿买设备款项和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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