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分配商家 大麦官博
机灵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4-03 14:01:10
本人于2024年4月1日通过大麦app(北京大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订购了4.6日和4.7日的陈奕迅演唱会,订单号:38347*********01931 38345*********01931 ,由于清明行程安排冲突,特退票处理,竟发现平台退票手续费30%,我共计7720的票,手续费高达2316。此比例不知道谁通过准许,如此薅用户的羊毛,实在不可取。且当日晚19.03分还可以抢票,说明退票并不影响实际出售,实际服务也并未实际产生,不允许全额退票不符合实际,也没有法律依据。1服务提供方主张的特殊性不成立: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时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台购买的商品除第二章外,应予以退。 2服务提供方主张的时效性不成立: 演出时间距现在还有时间。且当前购买的产品属于预售商品,更不用说没有收到任何的纸质票。 3服务提供方主张演出票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的行为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 4 服务提供方违反民法典、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此种格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 希望妥善处理无良中间商和无良主办方。 中间沟通一直拖延时间,不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联系的专员也一直没有出现,仅仅一条短信,就想打发消费者,实在是罔顾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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