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农药管理条例》: 淘宝商家未经批准销售声称具有防蚊功效的商品
机灵喵
发布于 2024年04月19日 11:16
- 17372631420
- 阿里客服
- 淘宝商城
- 退一赔三,虚假发货
- 赔偿,作出处罚
- 11元
- 处理中
已分配商家 阿里客服
机灵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4-19 11:16:50
4月15号我在淘宝店铺溱丰医疗器械专营店购买了一款奇力康蚊不叮喷雾剂止痒露驱蚊花露水防蚊虫叮咬儿童植物草本便携。收到货发现不是驱蚊花露水,也没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执行标准和生产许可证,根据我国《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凡是有驱蚊防蚊功效的产品均为农药产品,需提供相关农药生产许可证。但是依旧宣传了驱蚊等效果来欺骗消费者,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第55条,已经危害到本人的财产安全了.本人要求按消费者保护法第55条赔偿500元,还望严查,维护市场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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