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反馈的问题,给您带来不便。我们已与您电话沟通。希望今后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尊敬的客人您好,关于您反馈的问题,客服主管已接手处理,待核实后会在工作时间主动联系您,请您放心。
已分配商家 携程酒店客服
4月11日携程定5.3-5.5的南京伐木里精品酒店房间,预定房间未入住,离入住还有2个多星期。4.18日因不可抗原因行程取消,需退订房间,酒店拒绝❌竟要扣除第一晚全部房费!593元! 欺骗消费者,霸王条款! 我总结了一下我是如何被坑的!原来我看中的房间是一个家庭房,后发现行政房更合适,最终定了行政房!重点来了!原来酒店不同房型退订方式不一样,一个是4.30日前可免费取消,另一个是30分钟内免费取消!平台介入酒店态度强硬! 这不是坑消费者?我未享受酒店的任何服务就支付了全部房费,这酒店多赚啊!可不是期待消费者定了酒店不要来,反正30分钟后房费就到手了?如果是临近入住时间已经影响到酒店房型的销售我倒是认了,可距离时间还有这么久并未有影响! 30分钟内免费取消,否则扣除全部费用的规定与违反法律规定。 携程属于生活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我在网上订购酒店的行为,相当于一次网络购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 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2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四项除外商品做出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承诺,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其承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两条法律规定事实上是强行法,合同订立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但当事人只能选择任意法,而要避开适用强行法。无疑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就是强行法,平台或酒店规定的免费退订的期限只能比七天长,绝不能比七天短。 是不是基于以上法律规定,携程或者酒店就可以规定超过七天或者以上就不可以免费退订,要扣除所有费用呢?我认为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