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号码之家购买联通手机号未告知有20年合约
机灵喵
发布于 2024年04月25日 16:12
- 17372762153
- 北京飞翔思拓科技有限公司
- 虚假宣传,客服让自己找联通
- 取消靓号合约20年,商家找联通沟通
- 0元
- 待分配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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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灵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4-25 16:12:24
尊敬的领导,我又一次来麻烦您了,我找了 优号之家官网 找到了客服咨询 我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购买了他们的号 他们也只告诉我有7折24个月合约 未告知我有20年的靓号协议合约 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也没去联通公司现场签约什么20年的合约,和商家沟通也有聊天记录,我也如实告知了联通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这个号码?我记得工信部有发文件不允许有靓号协议吗?联通怎么还会有靓号协议20年呢? 目前在法律层面,工信部对“手机靓号”是没有任何法律解释的,从合法性的角度,根据通信行业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都没有吉祥号码、靓号等说法。 民法典关于知情权的规定都有详细的说到确定合同的可撤销制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采取虚假欺诈或者其不正当的手段误导消费者,基于此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 2消费者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厉害重大关系的格式条款,可以主张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经营者和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往往是经营者单方拟订的格式合同,致使消费者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消费者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压实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以上,我的诉求就是:要求商家立即和联通沟终止我的20年靓号协议!现求助于咱们部门领导介入解决,感激不尽! 商家客服电话: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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