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程平台店大欺客,霸王条款,无视消费者权益
- 17372896095
- 同程旅行官方微博
- 不予退款,霸王条款,强迫消费
- 依法追究责任,加强对平台的管理,道歉,退款
- 278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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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同程旅行官方微博
2024年5月1日在同程旅行微信小程序中预定了2024年5月2日桂林市立新酒店(两江四湖景区附近),由于行程有变,在2024年5月1日晚八点提出取消入住酒店,经沟通协商,同程平台和酒店拒不退款,联合欺诈消费者,对消费法视若无睹,公然大搞霸王条款,什么都由平台定夺,消费者权益受侵犯,正常按火车或飞机票退单也都是扣相应的手续费,而不是完全不退,同程平台和酒店的行为请予以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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