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定的酒店房型不一致的问题
- 17373002055
- 城市智能酒店(南宁嘉和城温泉谷店)
- 服务不到位,虚假宣传
- 赔偿,改善服务,修改宣传内容
- 195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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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日我在携程旅行下单了一家名为城市智能酒店(南宁嘉和城温泉谷店)详细地址是在兴宁区昆仑大道180-1号至5号 当天下午四点到酒店办理入住 然后情况很不乐观 1.酒店承诺给我升级房型这个已经升级了 2.他们这家酒店是没有过道窗的这个房型 但是他给我开的房型是有室内窗 3.酒店的环境也不好进门一股浓郁的香水味 晚上我去找携程说明了情况并且给我免了一晚的费用 然后承诺说这件事情会给我解决了 然后过了几天给我补偿了195元 这件事情我还以为有结果了但是今天5月7日还没有看见携程上房型有任何改变 我的诉求是酒店虚假房型 要求退一赔三 并且在携程上更正这个是过道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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