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顺风车车主爽约,平台未按规定赔偿乘客违约金、爽约金

- 17373649782
- 哈啰出行客服
- 哈啰用车
- 售后服务欠缺,未履行合同,侵犯乘客利益
- 赔偿
- 351元
- 投诉已完成

已完结


哈啰平台客服已致电本人进行沟通事宜,通话中客服表示愿意赔偿平台规定的违约金、爽约金50元。而我申诉的是:不仅要求按平台规定的违约金、爽约金进行赔偿之外,还要求因平台无故违约而耽误行程的经济损失100元。经济陨失100元未得到该平台的处理和反馈。
申请原因:已与用户沟通并达成一致
解决方案:已联系用户处理完结,申请结案
黑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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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哈啰出行客服


本人于2024年5月4日23点10分在哈啰出行平台上预约2024年5月5日下午13点00分从广东省茂名高州市长坡镇大罗塘出发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村育才幼儿园的顺风车,在2024年5月4日23点11分与车主确认行程并支付行程费用。车主在2024年5月5日上午10点34分打电话和本人沟通更改出发时间,车主要求提前半小时出发即中午12点30分出发,经本人慎重决定后,同意该时间。直至到下午13点40分车主还没到达约定的上车地点,本人在13点40分主动致电联系车主,车主未接听电话,随后本人13点41分又在哈啰平台的“在线联系”联系车主,车主处于未读状态,又在13点42分主动致电车主,车主电话仍然处于未接状态。距离约定出发时间车主已迟到42分钟,前后本人共两次主动致电联系车主,均未接听电话;也反馈给哈啰平台客服,协助联系车主,随后客服回复称:未能联系上车主。截止到下午17点20分,车主仍处于联系不上状态,也没按约定地点赴约,车主已迟到4小时20分钟。哈啰平台客服在下午17点21分致电本人沟通中客服让本人先在平台取消订单,之后再申请申诉获取赔偿,本人于17点24分在哈啰平台取消了该笔订单,平台未按约定提供申诉入口,本人向哈啰平台投诉了该笔订单,订单显示1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告知处理结果,截止到2024年5月7日17点16分平台仍未按约定时限出具或告知处理结果。因车主无故迟到且联系不上,造成本人出行困难且严重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等待处理结果期间与客服多次沟通赔偿问题,要求按平台规定的违约金、爽约金两项进行现金赔偿,并加大对车主的处罚。哈啰平台给与的回复是:”申请给予本人20元的优惠券;对车主加大监控,并扣除相应信用分”。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本人完全不能接受。第一对于车主毫无诚信的行为,处罚轻微,仅仅只是监控和扣除相应信用分,毫无警醒作用,并且车主未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哈啰平台多次找借口,用优惠券代替违约金、爽约金两项赔偿,推脱责任并且一再拖延不予处理和拒绝赔付,迟迟未得到合理的处理结果及方案。对于哈啰平台这种不作为,不负责的态度,本人不仅要求平台按规定的违约金、爽约金两项进行现金赔偿(不接受优惠券),并且追责和赔偿本人因平台无故违约而耽误行程的经济损失100元(不接受优惠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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