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首页>详情

包邮商品走到付不退还到付运费,且货不对板

正义喵 发布于 2024年06月11日 17:47
  • 17373724233
  • 拼多多客户服务
  • 拼多多
  • 不退到付运费,包邮却走顺丰到付,货不对板,响应时间长,让买家承担寄错快递
  • 赔偿,寄出正确商品,退我所支付的到付运费
  • 18元
  • 处理中
正义喵 补充投诉 06-11 23:56:58

这个不需要再投诉更进了,客服已经私下联系我赔偿了,不知道在哪撤诉,先发这


正义喵 补充投诉 06-11 21:48:54

我收到货之后第一时间就去质问了为什么是顺丰到付,她当时并没有跟我解释说是我拍的链接有问题,只说是样品 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跟我说是样品,我只会觉得他是在逃避快递到付编的借 我发平台避雷她家店铺,有人去私聊问他,他回复对面说我拍的那个链接是面料链接,且发货前都有告知,但是我并没有接到通知 甚至如果那个姐妹不去帮我找店家质问,我根本不知道那个是面料链接,我找商家要 告知我链接问题 的证据但是他一直拿不出,且一直推脱责任,说他们不可能出现不告知的情况,也不可能做快递到付这种自损名声的行为,反泼我脏水,明里暗里觉得是我倒打一耙,甚至道德绑架我。我不是什么胡搅蛮缠的人,我如果第一时间知道我拍的链接不对,我不可能还同意她顺丰到付给我两块我根本用不到的东西,我拿到手第一感觉就是我被骗了,且商家还拒不承认是他们的问题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06-11 18:24:27

已分配商家 拼多多客户服务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06-11 18:24:27


正义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6-11 17:47:28

付款界面并没有像淘宝一样把运费算在里面,且页面没有任何标注以及客服提及,是发顺丰到付的,但是实际上商家发的事顺丰到付,我这边为此支付了18元运费,但是包裹里收到的东西,跟商家页面完全不符,完全是寄的边角料,现在实际付款的商品没有收到,收到的是纯白布料,像人家丧事带头上的白布,商家说是样品,不存在寄错,我所理解的样品是正品的缩小版,是不是可以认为她店里卖的都是白布?这样虚假发货的不良商家如果不严惩,受害者有一个就会有更多个,我要求商家支付顺丰到付的18元运费,且我要求寄回应属于我购买的物品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13186

累计有效投诉38098072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检测协作网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新华财经 人民网 CCTV13 CCTV2 每周质量报告(央视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天天315(央广网) 经济之声
法治网 未来网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人民周刊 中国交通广播 证券日报 中新经纬 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报
中国商报 消费日报 中国财经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经营报 人民法院报 检察日报 华夏时报 中国报道
《中国科技投资》杂志社 中国质量报告 法治周末 中国质量万里行 中国纤检杂志社 财经网 北京日报 北京电视台 千龙网 新京报
北青网 新京报贝壳财经 天津广播电视台 燕赵都市报 看看新闻 新民周刊 澎湃新闻 新闻晨报 财联社 蓝鲸新闻
IT时报 扬子晚报 金陵晚报 钱江晚报 安徽商报 安徽日报社元新闻 大众日报社 鲁网 齐鲁晚报 山东商报
中国山东网 济南时报 速豹新闻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经济观察报 泰山财经 大河财立方 大河报 潇湘晨报 21世纪经济报道
今日女报(凤凰传媒) 封面新闻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陕西日报 新快网 南都湾财社 消费者报道 BRTV财经频道 河北都市 河北广播电视台都市315
江苏电视台荔枝新闻 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 山东电视生活频道 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 CDTV深夜快递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