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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7-23 13:25:31
7月13日在得物买一双43号斐乐鞋,平常就穿43号鞋合适,试穿了一下,这双斐乐鞋挤脚,就装鞋盒子了,第二天退货了。脱了这么久,今天得物告诉我,鞋子和鞋盒子有试穿痕迹,不给退款,鞋子反回了。 我在现场工作,露天情况下,试穿了一会儿,有一点点土不正常吗?我觉得挤脚,我就放鞋盒子,等退货了。从我试穿鞋子到退走,不到24小时。 而得物客服说,试穿应该底下垫纸,也自己说了斐乐鞋里面包裹一层,那一次穿着挤很正常,可是页面并没有提示说这双鞋要买大一号的,客服说让我自己翻翻底下评论买家建议,疯了吗?这应该是写在页面,而不是让消费者自己看评论。 而且他得物没有提前告诉我说,试穿底下要垫纸。我在其他平台买鞋,实体店买鞋,都不用垫纸试鞋,这不就是强买强卖么? 得物以查验说有穿着痕迹为由,不给我退款,还要我自己把鞋卖了。那我不穿我怎么知道挤脚不挤脚? 得物卖给我的时候,检验没有拍鞋垫,而我退货的时候,把鞋垫拍给我看。我一共不到24小时就退货了,我动鞋垫干什么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保护消费者吧?我没有故意报复行为,我买的不是易燃易碎物品,不是几天怕坏的物品,我脚正好,没有任何毛病,一直穿43号鞋。 我作为消费者,我花钱了,我应该得到一双合适的鞋。鞋挤脚,我退货很正常。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得物不应该以穿过为由拒绝我的退货退款。我要求得物给我退款,我不应该穿一双挤脚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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