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退款及整改:揭露天懿达体育西店诱导消费、虚假宣传及逃税漏税行为
正义喵
发布于 2024年08月08日 19:03
- 17375031531
- 广州TIANYD天懿达
- 欺骗消费者,退款问题,收费问题,虚假宣传,售后服务质量
- 公平给出解释,加强对平台的管理,退款,退费
- 33850元
- 投诉已完成
正义喵
评价
09-01 15:30:26
正义喵
确认完成
09-01 15:30:26
消费者已自主确认完成,原因为已和商家协商一致
已分配商家 广州TIANYD天懿达
正义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8-08 19:03:54
2023年3月5日于天懿达(体育西店),该店美容店员文婷邀请本人体验去黑头项目,宣称该店现在是用光电机器进行操作,配合该店菲菲老师对我进行诱导消费该光电项目面部代谢12次共17488元,期间未出示价目单。2023年10月20日,又以同样方式和菲菲老师对我诱导消费19800进行12次面部补水项目,同样通过宣称的仪器导入项目。由于全程是躺着进行操作,在我醒来时昏暗情况下只让我签了一个名字确认消费次数。两次消费皆未开具发票及收据或者凭证给到消费者,只由店员保管。目前由于我体验完也未达到店员虚假宣传效果,且已不在广州工作,于2024.6.28向该店协商对剩余未消费次数(面部代谢11次,面部补水9次)按比例折算金额33850元进行退款,该店员以当时诱导消费的签字为理由,称我只是消费了产品,并无相关服务。经索要当时诱导消费下的单据,发现单据条款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且不符合实际消费项目。该店以寄存产品服务方式巧妙逃避对消费者的责任,以及合理怀疑该店物价未经核实监督和逃税漏税情况。希望该店能退回我未消费款项,并整改此类诱导消费和逃税漏税不合法行为。 该店铺存在未提供价目单、诱导消费、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诉求: * 要求退还未消费的款项33850元。 * 要求店铺整改诱导消费和逃税漏税行为。 * 要求店铺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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