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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虎平台欺诈用户,不予赠送600元话费

机灵喵 发布于 2024年08月13日 22:19
  • 17375153694
  • 途虎微客服
  • 虚假宣传,售后服务
  • 赔偿解释,改善服务,费用赔偿
  • 600元
  • 投诉已完成
机灵喵 评价 08-19 13:08:31


机灵喵 确认完成 08-19 13:08:31


途虎微客服
回复 08-14 09:22:23

您好,您反馈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请您保持电话畅通,途虎客服会尽快与您联系,感谢支持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08-14 00:00:37

已分配商家 途虎微客服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08-14 00:00:37


机灵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8-13 22:19:12

途虎养车平台在617-620期间推出买轮胎返话费服务,单笔购买4条轮胎(17寸及以下)并到小红书/抖音/快手按要求晒单,途虎送600元话费。 因此,我购买了4个轮胎,并按照途虎晒单要求做了。 到了8月3日,我问途虎客服600元话费在哪?客服给我发来2条内容为支付宝充值话费100元抵扣99.99元、充值话费500元抵扣499.99元的领取链接,跳转到支付宝的界面显示“请在2024.07.19-2024.08.19内领取”。我说我这边支付宝没见到抵扣99.99、499.99元抵用券。客服说她查询后,抵用券7月19日领取的,抵用券只有15天,已经过期了。 我说今天也就8月3日,也算在15日之内,客服告知我“过期的话 是无法补发的”。 1.按照民法典201条规定,即使7月19日领取,在8月3日也算在15日内,然而在8月3日下午就已经提前失效。 2.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28条规定,购买商品之前仅以“买4条轮胎送话费”等来笼统概括,待购买后才像挤牙膏似的,一点一点搞出一堆条条框框。先通过链接来兑换话费抵用券,再通过支付宝来使用抵用券,来对送600元话费的方式加以限制,且未采取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导致过期。 3.我在购买轮胎后已经按照途虎平台的要求晒单。根据《民法典》第497、509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规定,途虎有责任全面履行自身的义务。 4.平台活动的内容是买轮胎送600元话费。现实是,我轮胎买了,也按照途虎平台晒单了,但是平台在自身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依旧坚持不补发600元话费。 在此我也挑个刺,抵用券面额为499.99元、99.99元,合计599.98元,不满600元。根据《消法》第55条、第56条第6、7款规定,我方不仅可要求途虎退一赔三,且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对消费者要求的赔偿损失的要求的拒绝行为违反法律规定,需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进一步处罚。 《民法典》 第201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第496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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