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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预售杂志因地址填错重新下了一单想把地址错误内单退款 商家不给退

洞察喵 发布于 2024年08月20日 16:37
  • 17375316697
  • SPOTLiGHT聚光
  • 霸王条款,联系不到客服
  • 退款
  • 235元
  • 投诉已完成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自动完成 09-20 14:01:29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SPOTLiGHT聚光
回复 08-21 13:46:10

买家因填错地址下了两单,但是下单之前就应先看好商品详情,看好商家售卖商品的规则,买家下了一单之后并未看商品详情页,填错地址也并未下客服提供新的地址修正,反而是重新下单,我们店铺首页明确提醒公告,我们明确告知预售商品退款政策,包括不退款规定,已在详情页处显示,买家并未提及,一直用霸王条款为由,为何买家下单前不提前看好呢,我们一再明确告知预售商品退款政策,包括不退款规定,买家在下单时即表示同意了这些规定


洞察喵 补充投诉 08-21 12:58:57

我因地址填错下了两单 并非恶意下单也并非恶意退款 不给退不是霸王条款是什么?


洞察喵 补充投诉 08-21 12:57:42

你们只会复制粘贴吗?


SPOTLiGHT聚光
回复 08-21 12:53:12

作为商家正常出售商品,买家有自主意识自愿购买商品,并不像买家所说的霸王条款,商品预售时,并且我们明确告知预售商品退款政策,包括不退款规定,已在商品链接下方详情页处写明杂志不退款的字样,买家下滑就可以看到,尽管买家商品详情页没有看到,我们店铺首页也有提醒公告以及对未成年人下单购买须知,买家在下单时即表示同意了这些规定


洞察喵 补充投诉 08-21 11:57:01

你所说的下单即默认不可退款 这条规定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是霸王条款 属于无效条款 所以根本不能作为你拒绝退款的理由


SPOTLiGHT聚光
回复 08-21 11:51:54

买家无法修改地址,我们已在商品详情页面处写明未发货订单可联系客服修改地址,修改地址以文字形式发送至客服,买家并未将新的地址发送给客服,是选择了重新下单,我们明确告知预售商品退款政策,包括不退款规定,已在详情页处显示,买家并未提及,我们一再明确告知预售商品退款政策,包括不退款规定,买家在下单时即表示同意了这些规定


洞察喵 补充投诉 08-21 11:34:34

在下单后的界面点修改地址 无法修改我就重新下单退掉错误单为什么不行 你们三番五次的用霸王条款来拒绝 既然你说微信里没有同意那你们为什么不直接回复不可退款 而是让我自行申请 这不就是应付我在微信里的投诉吗?


SPOTLiGHT聚光
回复 08-21 11:31:02

地址填写错误即可联系微店客服处理修改新的地址,买家微信支付投诉,商家反馈的内容是让买家使用微店APP-针对自此订单进行申请退款,处理完成是处理的结果让买家前往微店处理并申请退款,并没有说明同意退款,请买家仔细看好处理结果,我们一再明确告知预售商品退款政策,包括不退款规定,已在商品链接下方详情页处写明杂志不退款的方式,买家在下单时即表示同意了这些规定


洞察喵 补充投诉 08-21 10:48:50

那你们在微信投诉里的回复是什么意思?


SPOTLiGHT聚光
回复 08-21 10:09:02

作为商家正常出售商品,买家有自主意识自愿购买商品,并不像买家所说的强买强卖,商品预售时,我们明确告知预售商品退款政策,包括不退款规定,已在商品链接下方详情页处写明杂志不退款的字样,买家下滑就可以看到,尽管买家商品详情页没有看到,我们店铺首页也有提醒公告以及对未成年人下单购买须知,买家在下单时即表示同意了这些规定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08-20 19:39:44

已分配商家 SPOTLiGHT聚光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08-20 19:39:44


洞察喵 补充投诉 08-20 16:47:12

商家说此商品下单后默认同意不退不换,难道不是霸王条款?此产品没有定制姓名,颜色等,商家却说为定制产品不与退款 而且商家为什么不回复我?


洞察喵 补充投诉 08-20 16:41:05

同时我在微信也对此商家进行了投诉 而商家给出的方案让我进行退款 可到了微店平台申请退款时商家拒绝 并且不回复我的消息


洞察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8-20 16:37:52

本人在8月16日21:21分在SPITLIGHT微店平台下单一款预售杂志 下单后发现地址填错 然后想更改地址 发现自行无法更改于是想退掉这单 重新下一单正确的地址 把错误地址一单退款 客服以预售产品不支持退款拒绝 并且客服于8.19日11点后不回复我的任何消息 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订)》第二十六条,因此本人提出诉求,要求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等权利,要求商家予以退款共计235元人民币后商家拒绝,本人发起投诉 平台介入,微店平台却以预售类商品为理由判定商家无需退款。本人未收到货物,且该杂志并非私人定制产品,也不影响该产品二次销售,而我发起退款却被拒绝,属于强制消费者消费,我“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权益也没有办法被保障,预售且未发货且非定制商品,卖家及平台客服都拒绝我正当的退款申请,属于强买强卖,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我的正当权利,是一种不合法、不平等的合同和交易,我要求维护我的正当权利,退还我全部交易金额2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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