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全新粉底液未拆封未使用且使用同款出现面部不适不履行退货退款
机灵喵
发布于 2024年08月26日 10:59
- 17375450270
- 丝芙兰SEPHORA
- 不履行退货退款义务
- 退货退款
- 470元
- 投诉已完成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消费者反馈已收到,如果产品使用不适,请至三甲医院皮肤科就诊,携带就诊凭证、产品和小票到门店处理售后。感谢消费者对丝芙兰的支持!
已分配商家 丝芙兰SEPHORA
机灵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8-26 10:59:57
你好, 这是关于投诉丝芙兰化妆品有限公司蚌埠工农路分公司万达广场店商家不履行退货退款问题的相关信息和消费证明。 详细内容如下: 2024年8月14日,在万达广场购买玫珂菲粉底液,后回家试用朋友的粉底液发现脸上红热不适,疑似过敏现象,8月25日拿去线下门店退货,门店表示一经售出不予退货,我付款购买时没有柜姐告诉我商品一经售出不予退货,小票上也没有写,为什么偏偏到我要退货的时候告诉我不能退货,欺骗消费者吗?所有的商 品未拆封未使用,原包装、小票全部都在。我的诉求很简单,退货退款,对我皮肤来说过敏发热的粉底液我也不能强行给自己用,对吗? 请问小票上是否明确标注了“商品售出后概不退换”的条款?在交易过程中,我是否被明确告知了此商品不可退货的政策?这是否存在利用文字模糊界限的情况?作为消费者,此举是否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原则?还请您处理,还消费者一个公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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