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分配商家 黑色经典臭豆腐
洞察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8-30 15:38:56
7月底我在长沙坡子街和长沙高铁站购买了黑色经典武冈香干及其他产品,带回家后送给朋友几包当伴手礼,朋友当即打开来吃,发现武冈香干的口感不对,且有臭味,当时朋友碍于情面就没说什么,也没好意思留下视频照片等证据,这也让我极其尴尬,并对此产品有了戒心和不信任,回家检查自留那一包武冈香干的生产日期,发现怎么也找不到,后来经与其客服投诉反应后找到了,是反光的,很隐形,我一个三十出头的人,眼没花,都找半天没找到。客服第二天给我打电话沟通,说可以相应赔付一些,一袋的三倍,赔了30.6,我心想只是因为模糊的生产日期也就算了。 因为这次事件,我已经对那包香干产生排斥心理了,就一直没吃,也没仔细检查里面的香干,结果到了上周五晚(8月23号)打开来吃,发现里面有至少3小包口感就像豆腐乳,和之前朋友描述的情况一模一样,正常包口感是Q 弹的。反映给客服第二天回复,要把剩下的寄回去给他们进一步核查,因为同一批次目前没有人反映有问题(也就是说没有投诉就是没有问题?我这个批次的第一个投诉就不算数?),但是为照顾我的购物体验,愿意再给我申请退款3袋的金额,而且对方对豆干呈现腐乳状的解释是,因为里面加了白醋导致的,我不接受这个解释。 上次是生产日期问题,这次是食品安全问题,我是没想到我朋友遇到坏包,我居然也遇到了相同情况,第二次对此品牌感到失望。我总共买了两百多块的黑色经典产品,至少有一半是这个香干,居然至少两袋里都有腐乳状发臭坏包,这已经不是简单的退款问题了,是有可能造成身体损害的食品安全问题了,我请求相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进行赔偿,即“消费者在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有权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并可能获得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惩罚性赔偿:如果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消费者的额外保护,确保其因食用不合格食品而受到的损失得到充分补偿。” 这些香干的包装和品质前前后后浪费了我一个多月时间,耗费心力,且使我和身边的人对此品牌再也没有信任,在长沙随处可见的臭豆腐大品牌居然食品安全品控居然这么差。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