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分配商家 捞王锅物料理
洞察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8-31 15:40:45
2024.8.28下午3:36分在大众平台上买了一张温州万象城捞王火锅店的券进行一个用餐,用餐一半时发现煮熟的肉上携带着一根卷曲的毛发,第一次告知表示换菜,第二次协商表示退用餐费,第三次要求赔偿并且按照食安险148条未满1000的消费,赔偿1000元。商家拒绝诉求。门店经理表示愿意自己出资再赔我一个消费金额的285,我表示拒绝,这个东西应该由门店承担,诉求赔偿1000元,这么大的商场连锁的门店,应该承担起责任,身为餐厅连这相对应的保障卫生的基本原则都没有,事发后还承担不起责任,实在是没办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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