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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浙商资产
机灵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3-09 12:47:53
2025年1月21号下午3点,联系光大银行把剩余欠款申请一次性结清,电话中工作人员告诉我已经把我的债务转让给浙商资产。拨打浙商资产电话时,被告知后续债务由他们处理。在此之前我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这件事从开始就违法违规如下: 1、根据《明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通知必须及时、准确地送达债务人。(原债权方及现债权方并未及时、准确送达相关信息给本人) 2、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浙商资产在此之前并未取得本人同意使用个人信息) 3、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接收方应当继续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取得个人同意。而且前期与光大银行的协商方案也不作数,要求安排光大转让的金额来还款,否则不会给结清证明。中途一直询问是否有通知义务,客服含糊其辞。要求浙商资产与我联系沟通还款事宜。按照前期与光大还款的协议还款。当时与浙商银行沟通的时候,工作人员及其不耐心,一直咬文嚼字,无法提供解决方案。后面告知可以协商,但是需要提供贫困证明或者重疾证明或者伤残证明,条件十分苛刻。已经咨询相关村委,现在已经不能开贫困证明。我只是想要还款,但是百般刁难。本身也不是故意不还款。希望能够允许按照9924.29还清欠款,提供还款凭证,让消费者从新开始。联系方式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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