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淘宝平台让我等待卖家充值保证金,时间为90天,但90天过后卖家如果仍然不充值保证金,平台也不给我垫付,违反了淘宝平台保证金规则第八条

已分配商家 阿里客服


我于2024年12月7日在淘宝电商平台的诚信法考书屋店铺购买了书籍,共16本,是分批次发货的,商家给我发了3本后就不再发货,期间我询问过卖家何时发货,卖家都回复了发货时间,但我迟迟未收到货,后来发现卖家把商品下架了,并且我联系不上商家。于是我向淘宝官方客服申请售后,由于商家保证金不足,无法给我退款。《淘宝保证金管理规范》中的第八条明确规定了“若卖家保证金不足以划扣的,则淘宝网可视情形使用自有资金向消费者退款赔付,同时向卖家进行追缴”,我向淘宝客服申请使用淘宝平台自有资金向我垫付、赔付, 可淘宝客服一直搪塞我,拒绝我的申请,告诉我无法申请平台垫付,既然如此,这个条款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另外,我在3月16日发现商家已经关闭店铺,为什么淘宝平台允许卖家在存在纠纷的情况下关店?我已经和淘宝客服沟通多次,每次都拒绝我的诉求, 都是用固定的话术回复我,我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前来投诉。我的诉求是:淘宝平台使用自有资金向我赔付应退款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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