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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喵
补充投诉
03-19 18:20:37
大麦平台反馈的不予退款理由完全不合理 第一,大麦平台和主办方对退票时间阶梯设置极度不合理,早于演出一个月就禁止退票(针对我遇到的情况)同时刻意开放第一批较少票量,造成匮乏假象,吸引大量消费者抢购第二批开放票源,在呼朋唤友一同抢票的情况下设置苛刻退票条件,有利用无理退票规则牟利嫌疑。这种不合理设置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弱化了平台自身责任,极大的增长了消费者的交易风险,这种单方面禁止退票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不符合文旅局关于合理退票阶梯要求 第二,大麦平台采用强实名制度,无法转卖转赠。这不符合优良交易市场上门票可自由流通的表现,结合退票的苛刻规定,极大提升了门票浪费的可能性。 第三,可以适当强调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的消费者权利。但这个在音乐节或演唱会各地具体规定不同不一定适用。
已分配商家 大麦官博
洞察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3-19 17:50:56
我于2025年3月19日在大麦平台购买的黄子弘凡除了快乐禁止入内巡回演唱会西安站,因为临时有事无法观看,需要退票,但是平台不给退。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根据我国最新完善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时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台购买的商品除弟二章外,应予以退。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也是对法律的蔑视 服务提供方主张的时效性不成立: 演出是(时间),距现在还有(时间)。且当前购买的产品属于预售商品,目前主办方并未出票,更不用说没有收到任何的纸质票。 我现在需要平台遵守国家法律准则,给我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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