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下单欺诈行为

- 17381257145
- 阿里客服
- 描述不一致诱导下单,欺诈,货不对板,响应时间长,客服态度差,未履行7天无理由退款
- 退货退款,作出处罚,道歉,赔偿,下架产品
- 6570元
-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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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阿里客服


我在2025年3月19日于淘宝平台下单了一款商品,在购买前,由于商品型号不易看清,我通过客服反复确认所购商品的主货号是否为L8.112.4.71.6。客服明确答复是的,下单后我仍不放心,再次找客服确认,得到的回复依旧是肯定的。 然而,当商品寄到第三方质检平台后,平台检测发现实际主货号为L8.122.4.71.6,和主货号L8.112.4.71.6仅外表相似,与我购买前确认的货号不一致。倘若购买时商家告知我货号不是我确认的这个,我根本不会下单。 这种行为明显存在诱导下单和欺诈嫌疑。发现问题后,商家起初同意退货,我也同意了平台的退货安排,可随后商家又单方面反悔说不退了,服务态度极其恶劣。 基于上述情况,我强烈要求商家立即为我办理退货退款,并希望平台对该商家的欺诈行为予以严肃处罚,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平台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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