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分配商家 阿里客服


本人于3月13日购买该产品,到货后仅试用后反馈产品存在问题,后与客服多次沟通无果并未解决具体问题。 3月15日要求退货(外包装完好无任何 破损),且该商品支持“七天无理由退 货”。商家以耳机激活使用为理由拒绝 退货,但该耳机未在任何官方渠道 (如索尼中国官网)注册或激活保修服务。商品未登录账号、未绑定任何用户信息,不存在影响二次销售的障碍。 经过多平台求证,该商家已被投诉多次明知存在该问题, 为何在购买时无任何提醒"拆封后不可退款”,商家明知故 犯,且该条款属于霸王条款。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二十五条, 网购商品(非定制、鲜活、数字化商品 等) 应支持7日内无理由退货,即使商品已拆封使用,只 要不影响二次销售(如无损坏、配件齐全),商家不得拒 绝退货。 且商家虚构“激活”概念阻碍退货,涉嫌欺诈。要求退货退 款,并赔偿沟通产生的损失(如运费、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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