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商家骗单

- 17381328692
- 阿里客服
- 逾期不发货,超时不到货,虚假发货
- 作出处罚,赔偿,退货退款,改善服务,下架产品
- 118元
- 投诉已完成


消费者已自主确认完成,原因为终止继续投诉

已分配商家 阿里客服


商家未按照约定时间发货:商家订单显示3月26日发货,截止到今天3月27日仍然没有收到货,在3.24-3.27期间我已经积极与商家反馈,例如“什么时候发货”“你们今天能不能发货”等,但商家态度恶劣,说“已经催促了您稍等”,但是根本不发货,一直不处理并且一直不发货,我周五要用这件衣服,可是今天周四还没有发货,浪费我的时间,一直不发货,这就是欺骗消费者!我认为商家存在骗单行为,我认为他们根本没有货,一直在拖延我,我一直问,店铺没有主动与我沟通,作为消费者,我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严重伤害,绝不能容忍这类商家的嚣张跋扈行为,我看到这家店铺有许多订单交易,我认为该商家已经是惯犯了,淘宝平台纵容该商家的恶劣行为已经相当长一段时间了,商家并没有受到严厉惩罚、否则为何骗单不发货的恶劣行为一直存在,同时我在淘宝网搜索商家的营业执照信息,发现该商家并没有上传相关资质信息,可见该商家的经营管理有多么不规范,直到今天,我才获得商家信息来投诉,希望问题可以解决。 其他诉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我的诉求是退款并且赔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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